转自新华网 中国式裁员 分析人士认为,从跨国公司来讲,合理地规避法定的义务,不断以新员工来代替老员工,不断给公司的成长注入新鲜的血液,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是任何一个理性的商业组织的必然选择。而他们在中国,之所以能够大肆裁员,这与实施这一措施所需付出的低廉成本是分不开的。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中国即便是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裁掉一个员工一般至多需要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就够了;而在国外,裁员策略实施的成本要高很多。 比如法国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届满的补偿金额为雇员在该公司全部收入的10%。 在日本,在合同未满时解雇员工要按照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的月数来给员工发工资作为补偿。担任摩托罗拉公司劳动法律顾问的王兰胜律师提到,“当公司和一个员工签订了5年期的劳动合同时,如果公司想在合同履行了1年后解雇该员工,就要向该员工支付其余4年的工资作为补偿金。” 而且,在国外解聘员工所面临的还不仅是补偿金额的问题,可能使整个公司经营都遭遇更严峻的危机。 2007年3月16日,数万空中客车公司员工在欧洲各地举行罢工示威,反对公司大规模裁员进行结构重组。工会称,空客各分厂的员工都会举行罢工和抗议集会,施加压力,反对公司要削减1万个职位的“动力8”重组计划。 今年2月,上海大众在韩国一个合资公司,也由于裁员和薪酬问题引发大规模的罢工,结果损失了20多亿元。 另外,在国内发生了劳资纠纷解决起来比较困难。因为很多跨国公司对员工解雇时的侵权行为都是通过网络传播等方式暴露出来的。由于网络是匿名传播的,对权益的被侵害者来说,在现实社会中索赔难以进行。 “当然,现在的跨国公司裁员越来越懂得运用怀柔政策了,而不再生硬地辞掉大量员工,免得引起太大的麻烦。”分析人士指出。 稳定职业 和公务员相比较,无论是工作职位还是工作收入,在外企白领远不能算是稳定职业。 虽然外企的工资水平较内资企业和公务员普遍要高一些,但外企随时可能的裁员会让令人羡慕的白领们感觉朝不保夕。 由上面那些大的跨国企业大规模裁员的做法可以看出,当前跨国公司一遇经营危机首先想到的就是通过裁员自保。因此,公务员作为一份稳定的工作极受求职者的追捧。 《财经时报》了解到,在2007年国家公务员招考中,涉及到89个部门的12724个职位,最终确认报考人数为535574人,报考与录取的比例高达42∶1.4月10日河南省招考公务员过程中,某一职位的报考比例更是高达974∶1,接近于千里挑一。 就工资水平而言,2006年《公务员法》正式生效后,公务员又迎来一次涨薪。公务员涨工资后,在京、沪实施公务员“阳光工资”,又被称为3581工程,即科级、处级、局级和部级人员的月收入分别达到3000元、5000元、8000元和1万元。 当然,除了“阳光工资”的诱惑之外从事公务员工作的其他各种福利待遇,也是吸引求职者趋之若鹜,前仆后继地参加被称作“天下第一考”的公务员招考的重要原因。(本报实习记者 唐振伟)